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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主校区美术楼首层商铺招租启事

2017年02月24日 10:16  点击:[]

一、招租项目情况

   商铺地点:肇庆学院主校区美术楼首层商铺

    面  积:约20平方米

    经营项目:美术教学相关教具、用品、材料等

    经营期限:2017年3月15日至2020年3月14日

    租金底价:2888元/月,每年以十个月计租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公告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3月7日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肇庆学院招投标中心(行政楼521)(电话:2716672)。

    4、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三、投标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2、在国内的经济活动中,没有拖欠租金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四、租期项目商务要求

1、本次招租不设装修期,租金从2017年3月15日起计算。

2、承租单位在不影响商铺主体和结构的条件下,可对商铺进行装修,但必须先向招租方提交装修方案,招租方收到装修方案后五个日历天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招租方同意装修方案后方可施工。

3、开业前承租单位必须办理好经营行业所需的全部证件,否则不予开业。

4、承租单位应在每月十五日前把当月租金缴付给招租方。如逾期十天不缴清租金,招租方有权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

5、承租单位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将商铺转让,如擅自转让、出租,视为承租单位违约,招租方将收回商铺,没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6、租期期满,承租单位投资的商铺不动产,如:地板装修、墙壁、天花装修及水电装修(不可移动部分)承租单位不能取走,不得故意破坏,必须保持商铺的完整性。

7、招租方只出租商铺给承租单位使用,对承租单位租赁期间的一切费用(如工商、税务、环卫、环保、城建、水电等费用)均由承租单位负担,与招租方无关。承租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文明经商,守法经营。承租单位承担租赁期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承租单位应自觉接受和配合招租方管理,须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消防安全法规和校园综治管理等有关规定,如出现占道经营、与邻近商铺经营者打架、斗殴或不服从招租方协调管理等行为,均视为承租单位违约,招租方将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商铺内外不能使用明火设施,承租单位须自行出资配置三公升以上灭火器两个。

9、本商铺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小写:5000.00元)。投标者须在参加投标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确定中标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作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会后当天退还。如承租单位能遵守合同全部条款,该款项本金在合同期满后退还承租单位,如承租单位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提前中止本合同,招租方没收该合同保证金。本商铺合同保证金不等同于商铺租金,承租单位须按时向招租方缴清商铺租金。

10、承租单位须在本租赁期满后第二天将本商铺交还招租单位,否则,招租方将没收合同保证金,同时每延缓一天承租单位按本合同日租金的三倍向招租方缴交违约金,租金照收。

11、因招租方发展需要导致招租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单位在规定期限全部或部分搬迁的,招租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知会承租单位,承租单位须无条件遵循,招租方不构成违约,退还承租单位所交的保证金本金。

五、有关说明

   1、中标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有关证件。

   2、评标标准:采用暗标,一次报价,以价高者为中标单位。

   3、参与投标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小写:5000.00元),中标后签订合同时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后悔标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3月8日9:30。

  2、开标地点:肇庆学院行政楼第四会议室(427室)

 

                  肇庆学院招投标中心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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