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广东省教育部门进口产品清单采购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近期,广东省教育部门进口产品清单项目库已开始使用。根据《关于广东省教育部门进口产品清单管理使用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有关采购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进口产品清单使用:
对于使用各类经费采购“广东省教育部门进口产品清单”内的产品,用户无须再参加进口产品论证,其进口产品计划由教育厅核准后报财厅备案便可实施采购。
为此,各相关单位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选取广东省教育部门进口产品清单的产品来填报采购计划,缩短进口采购流程的时间,从而加快采购进度。
二、清单管理
1. 采购清单内产品不需另行组织专家论证,拟采购的清单内进口产品名称应与教育部门进口产品清单名称一致。
2.依托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系统对清单内进口产品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凡采购的进口产品项目属于清单范围内,且已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计划系统备案的采购计划,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后,即可执行采购程序。
3.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外的产品,申报程序和要求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
4.教育部门进口产品清单原则上适用期为一年,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的,按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和教育厅制定相关程序增减清单内容,并报财政厅备案。
招投标中心
2017年2月23日
附件: 《关于广东省教育部门进口产品清单管理使用的通知》及进口产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