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网站

 通知公告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招标公告>>正文

肇庆学院美术馆扩建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18年11月14日 16:39  点击:[]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肇庆学院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修订)》,肇庆学院美术馆扩建工程经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并且落实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人:肇庆学院

二、项目编号:肇学院招(工)【2018】054

三、项目名称:肇庆学院美术馆扩建工程设计服务

四、项目地点:肇庆学院主校内美术楼南面

五、采购预算金额(元):本工程建安费估算为1200万元,设计费用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中规定收费标准计算,下浮10%作为拦标价且不高于36.11万元。

六、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规模:肇庆学院美术馆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

2、工期:从项目中标后第三日起计算,工期40天(审批时间不计入设计工期),从项目中标后第三日起计算7日内完成项目设计方案,方案确定后 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每延期一天罚款500元。

3、资金来源:经费已落实。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报价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报价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项目负责人报价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供应商必须具有具有建筑行业(建筑设计)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已登记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现场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15 日至2018年1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肇庆学院行政办公楼521室登记报名。

八、供应商到现场报名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不需要提供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提交磋商文件时间:自2018年11月29日下午14:30-15:00。

十、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9 日15 时0分

十一、提交磋商文件及磋商地点:肇庆学院行政办公楼427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1 日止。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758-2716689

 

                                                肇庆学院招投标中心

                                                2018年11月14日

上一条:2019年纸质外文报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下一条:肇庆学院生物园实践教学与科技创新基地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