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征集校内评标专家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规范校内评标活动,完善学校评标专家库,根据肇学院[2016]86号(关于印发《肇庆学院立项论证专家、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精神,学校决定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评标专家队伍,向全校各单位征集评标专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标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地履行职责;
(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在本专业工作满 8 年及以上);
(四)熟悉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可胜任评标工作;
(五)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工作,并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没有经济及其它犯罪或被取消评标资格等不良记录;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达不到第三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或业绩经验并熟悉市场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专业人员,经招投标工作的分管校领导审核报人事处认定后可加入评标专家库。
二、 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以个人名义申请,填写《肇庆学院评标专家登记表》(见附件1)。
(二)各单位汇总表盖章后,报送招投标中心办公室(办公楼521),联系人,张继伟,电话:2716672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人事处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通过后入学校专家库;
(四)学校将邀请评标业务专家或招标师对我校评标专家进行培训。
三、学校老师若已是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或是市政府评标专家库专家,将自动入选学校评标专家库。为完善相关信息,也请填写《肇庆学院评标专家登记表》。
四、评标补助标准按肇学院〔2016〕86 号关于印发《肇庆学院立项论证专家、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校内评标属于事务性投票式的评审按每人每次 100 元标准发放;属于技术性综合评审按每人每次 200 元标准发放。单独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按照评标专家费标准发放评审费。参加政府采购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标的按相关代理机构的专家评审费标准发放。
五、根据目前政府招标采购过程中每个采购项目需要选派一名业主评委,为最大限度保障主业利益和业主评委的安全规范参评,希望各部门根据本部门需要招标采购的现实情况(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机属于省集中批量采购项目,无需评委),动员相关岗位人员申报评标专家,没有取得评标专家资格的老师不宜授权出任政府招标采购项目的业主评委。建议二级学院每个专业至少有一名评标专家。
肇庆学院招投标中心
2017年10月13日